引产只是你进产房要把孩子流出来时给你打的麻醉针,流的时候会不痛,但没流之前,你打上针过24到48小时之内你会痛的,但流的时候会不痛。当妊娠超过了14周(约三个月)就不能做微痛人流,而需要住院作引产手术,虽然这样增加了孕妇的痛苦和手术的危险性,但是是先进的补救法。这就是微痛引产。
微痛引产适应症
凡是在妊娠16~24周,要求终止妊娠而无禁忌症者,可以施行此术。
微痛引产禁忌症
1、患慢性肾炎的孕妇
有些病者本来就不宜怀孕,因怀孕后更会加重肾脏负担,促使各种症状加重,十分不利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恢复。
2、有重度妊娠中毒症的孕妇
病症发生在妊娠中期和后期,孕妇全身小血管收缩,出现血压升高、头痛头晕、呕吐、下肢水肿、小便排出蛋白。
经过治疗后病情无好转,如其继续妊娠时容易发生抽搐(子痫)或胎盘与子宫壁容易提早剥离,可引起子宫内大出血,并会发生胎儿缺氧(窒息)甚至有死亡在宫内的危险。
所以在重度妊娠中毒症的情况下,应该引产。
3、羊水过多的孕妇
孕妇羊水过多时,子宫底会急骤升高,压迫孕妇的胃,甚至使心脏移位,常会导致孕妇心悸、憋气,难以平卧,影响睡眠和饮食。
如经医师确诊为羊水过多致命孕妇恶性反应及胎儿畸形者,应立即引产,终止妊娠。
4、宫内死胎
倘若孕妇感觉胎动消失,经医生检查确定胎儿死在宫内者,应立即引产排除死胎,以保孕妇生命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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